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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企业为何不投入品牌宣传?

发布时间:2014-09-23 浏览:1848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近日在中山、深圳两地企业走访,了解到一些关于企业宣传推广的现状,感觉企业宣传推广存在一些误区。

照明灯饰行业企业应该自2002年起就开始接触行业媒体,行业媒体也造就了一批在行业叫得响的牌子,这些牌子目前总体来说在行业里过得相对算比较滋润。

照明灯饰行业是企业新旧更迭比较快的行业,“今天你是天王,明天我是至尊”的现象很常见。10月19日,在中山小榄举办的照明设计创新研讨会上,两位发言嘉宾都讲到同一句话:今天在座的企业不知道明年还会不会继续留在行业。

可以说,早期的一批照明灯饰企业的快速发展是得力于行业媒体的,尤其是行业媒体发达的中山古镇。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不论照明灯饰行业还是陶瓷卫浴行业、家具行业、地板行业等,有行业媒体的产区,无论产业规模、产区和企业知名度、美誉度等都超过没有行业媒体或行业媒体不发达的区域,而且这种产业规模、产区和企业知名度、美誉度的高低与行业媒体的发达程度成正比。

在不同企业中,重视行业媒体宣传的企业,其发展速度普遍超过那些不重视媒体宣传的企业的。以雷士照明为例,据了解,在2009年以前,其每年平均给某行业报投放的广告费达100万,这家报纸一度被业内人士戏称为雷士的企业报。投入获得的巨大收益是有目共睹的。

但时至今日,一些照明灯饰企业对投入媒体宣传仍存两个在误区。

误区一:投不投都没关系。实际上关系很大。除了已知的那些得益于行业媒体的宣传推广作用,目前已经在市场上赚得盆满钵满的企业外,一些新锐企业也因为借助行业媒体迅速提高了在行业的品牌知名度,为建立网点打下了品牌知名度基础。此前笔者的文章多次阐述过一个观点:企业应该而且理应将投入媒体宣传的费用预算在投资费用中,广告实际上是投资的性质。这样,在规划费用时就不用再纠结到底是投还是不投、是投多还是投少了。

事实上,在一些机制和内部架构不健全的企业,广告是企业开发商家的一个重要的“抓手”。这类企业开发商家的“抓手”包括店面(展厅)接单、业务员上门开发以及广告,但一些企业为节省费用,砍掉了最重要的业务部门,而门店接单随着企业间竞争加剧、产区(如古镇)商家到访的人流量逐年减少,开发能力呈减弱态势,这时,行业媒体的招商作用就变得越发重要。

误区二:开发网点阶段投,维护阶段不投;有钱投,没钱不投;生意好或不好可投可不投。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是:品牌打造和推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很难一蹴而就,这就决定宣传推广的投入必将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在开发阶段有利于促进招商;在网点开发到一定规模后,通过持续的信息沟通和传递,有利于维护商家对企业的忠诚度;资金紧张及生意淡的时候有利于树立商家对品牌的信心,等等,都是企业需要长期投入宣传推广的理由。

如何作宣传推广呢?这也是有“道”可循的。内容上除了“硬广”之外,推广宣传的出发点要“一切围绕商家需求”。商家有什么需求呢?商家需要了解企业适时的动态,这就要求企业要懂得把握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节点、“制造”新闻亮点,如企业重大人事变动、资产异动、新品研发成果及新品上市、新推销售政策、扩张产能、扩大或新建门店(展厅)等,这些东西不需要刻意寻找,都是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的会产生的新闻点。               

 

责任编辑:ZY  来源:OFweek半导体照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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