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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新定增方案公布 公司实控人将发生变化

发布时间:2014-09-30 浏览:1692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9月29日晚间,国星光电公告,截至目前,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未将相应的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在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筹划期间以及公司披露上述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相关部门以及保荐机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一直致力于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但鉴于目前政府相关政策的变化,公司已无法按照原定计划继续推进和实施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经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和审慎分析,公司决议终止实施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与此同时,公司公布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9.13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500万股,由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发恒定15号认购。广晟公司将认购31,955万元。广发恒定15号的资金来源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部分公司员工。

  同时,由于在筹划及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期间,广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协议收购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从而通过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14.03%的股份,成为国星光电间接第一大股东。在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广晟公司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次非公开发行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新的定增预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0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小间距LED及户外表贴LED显示屏器件扩产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备付公司债券回售。

  西格玛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033.52万股,持股比例为14.03%。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7,68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86%;连同通过西格玛间接持有公司的14.03%股权,合计持有公司13,713.52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89%。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拥有公司的控制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定增方案及协议收购完成后,广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子集团将合计持有公司9,533.52万股股份,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0.07%,广晟公司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30日开市起复牌。

责任编辑:hope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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