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家看诺贝尔奖跟普通人很不一样。例如201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授予两位日籍与一位日裔科学家,以表彰他们发明蓝光LED。一般人觉得还是很赞的,因为红光和绿光LED早已发明,最难的蓝光LED发明出来后,就可获得白色LED光源了,节能环保啊。
可物理科普作家卢昌海吐槽说:有人建议我写写今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惭愧,我已推掉了此类约稿,一是此类约稿讲时效,而我不喜欢写急稿;二是物理学奖得主有时让我联想起金庸笔下某大帮会的帮主:早期得主爱因斯坦、海森堡等好比萧峰、洪七公;中期得主费曼等好比黄蓉;近期得主希格斯等好比鲁有脚;今年得主则不知比作谁……
自然科学奖是诺奖皇冠上的宝石,其他奖项只是跟着沾光。例如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让·梯若尔,以产业经济学研究而得奖,这是研究所谓“市场势力”(MarketPower)的,例如市场上只有一个卖家,就“垄断”了,“市场失灵”了,政府该管管了。
有许多经济学家(包括科斯)都讲过一个讽刺市场势力理论的笑话。三个美国罪犯在监狱里交流。第一个说:“我价格定得比别人都高,他们控告我掠夺性定价,搞垄断。”第二个说:“我价格定得比别人都低,他们控告我倾销性定价,搞恶性竞争。”第三个说:“我价格定得和别人都一样,他们控告我给别人合谋搞卡特尔。”
在倾向于自由市场的经济学家看来,这不值一驳,一句话噎到你:定价是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利。不管企业如何定价,最终决定权在消费者,消费者不买账,企业家一点办法都没有。
市场上只有一个卖家,就能无限定高价了吗?定得过高,一是消费者减少购买,获取的总租金不一定高,二是只要没有准入限制,别的企业也会择机进入。只看到一个卖家,没有看到更多的潜在卖家,是非常愚蠢的。
事实上,市场自发形成的所谓“垄断”,一定是有效率的。只有政府设定准入门槛、搞特许经营权等造成的垄断才是无效率的,侵害消费者权益。
不过,要是采纳第二种观点,意味着政府要做更少的事。第一种观点才深得政府之心,也给反自由市场的人士提供了理论根据。瑞典皇家学院常务秘书长这样解释今年的经济学奖:“今年的经济学奖,是关于如何驯服大公司(TamingPowerfulFirms)的。”
由此不难发现,经济学奖,只有少部分是颁给倾向于自由市场的经济学家的,如哈耶克(1974年)、弗里德曼(1976年)、乔治·斯蒂格勒(1982年)、科斯(1991年)、加里·贝克尔(1992年)与道格拉斯·诺斯(1993年)等,这些人学术成就与声望实在太大,不颁给他们说不过去,而且颁给他们与其说诺奖荣耀了他们,倒不如说他们荣耀了诺奖。
此外,绝大多数经济学奖得主是凯恩斯主义者与福利主义者。许多经济学家挖苦克鲁格曼,说一个《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居然也得诺奖。
责任编辑:ZY 来源: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