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泉港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文化中心LED显示屏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15 浏览:2744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泉港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XQG14171
二、项目名称:文化中心led显示屏采购及服务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文化中心LED显示屏 1套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交付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内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六、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购买招标文件方式:2014年 12 月 12 日起至2015年 01 月 04 日18:00时止,登陆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标书下载”专栏中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用中国移动电话号码购买招标文件(一个号码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直接从话费中扣除),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打印支付凭证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开标时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支付凭证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若出现未提供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未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证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证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01 月 05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5年 01 月 05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林月阳,联系电话:0595-22507198、22507298(总机),传真:0595-22507398,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肖先生13505913126.
十三、本批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可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一日须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不接受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用途、招标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银行帐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3500 1998 5990 5250 1143 0002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山腰支行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将不予接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五、本项目拒绝原装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责任编辑:YL 来源:LED行业资源贸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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